《公路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和《公路工程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2018年版)》政策解讀
2017年11月30日交通運輸部頒布了《公路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以下簡稱《施工招標文件》)和《公路工程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2018年版)》(以下簡稱《資格預審文件》),并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為便于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投標人、評標專家更好地理解上述兩個文件的相關內容,切實做好貫徹實施工作,交通運輸部公路局局長吳德金就《施工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修訂的背景、修訂的原則及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問:原《公路工程施工標準文件》自2009年起已經實施了8年,對加強公路工程施工招標管理、規(guī)范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編制發(fā)揮了重要作用。近期,部公路局組織重新修訂了《公路工程施工標準文件》,請您給大家介紹一下修訂的背景。公路局都做了哪些工作呢?
答:原《公路工程施工標準文件》是2009年出臺的,對加強公路工程施工招標管理,規(guī)范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編制工作,促進招標投標活動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修訂原《公路工程施工標準文件》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原因:
一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需要?!妒┕ふ袠宋募泛汀顿Y格預審文件》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在總結現行施工招標投標工作實踐經驗基礎上,與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共同制定的。目的是解決公路工程施工招標投標工作中的普遍性和共同性的問題,提高工程質量和招標效率、體現創(chuàng)新和擇優(yōu)導向,在確保合法合規(guī)的前提下,簡化針對投標人提出的過于繁瑣的招投標程序和文件編制要求,進一步規(guī)范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切實減輕投標人的負擔。《施工招標文件》和《資格預審文件》的實施,對進一步統(tǒng)一公路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加強政府投資管理,預防和遏制腐敗,促進形成統(tǒng)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招標投標市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是適應新的招投標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和公路工程相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的需要。國務院于2011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交通運輸部于2015年頒布了《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明確提出了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實行“五公開”、“三記錄”制度,要求全面披露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信息,廣泛接受社會公眾監(jiān)督;此外,《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1年第11號)、《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交公路發(fā)〔2011〕685號)、《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guī)范》(JTG/T F50-2011)、《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范》(JTG F90-2015)等一系列部門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和公路工程相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陸續(xù)出臺,使得原《公路工程施工標準文件》部分內容已不能滿足公路工程招標投標和建設管理的需要,因此有必要進行修訂。
三是適應公路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新形勢和新情況發(fā)展的需要。原《公路工程施工標準文件》實施以來,在很大程度上規(guī)范了公路工程施工市場秩序,但隨著市場的發(fā)展變化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調整,有必要結合近年來公路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原《公路工程施工標準文件》進行修訂。例如根據國務院統(tǒng)一部署,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均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進行統(tǒng)一交易;電子招標投標的發(fā)展如火如荼,導致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澄清及修改的發(fā)出、投標文件的遞交、開標、評標等程序發(fā)生了根本變化;部分招標人過于強調招標程序的嚴謹性對投標人提出了過于苛刻的要求;個別投標人仍不遵守市場競爭規(guī)則,存在串通投標或弄虛作假等不良行為。針對上述新情況新問題,《公路工程施工標準文件》完善了相關條款,以便堵塞制度漏洞,促進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標市場和建設管理的健康長遠發(fā)展。
自《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2015年第24號令)于2016年2月1日起實施后,部公路局開始組織力量,開展《公路工程施工標準文件》修訂工作。2016年12月,編制完成《公路工程施工標準文件》征求意見稿。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31日,部公路局向全國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中國公路建設行業(yè)協(xié)會、中國公路勘察設計協(xié)會、中國交通建設監(jiān)理協(xié)會發(fā)函征求意見,并上部外網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截止至2017年3月,部公路局共收到近千條意見,并對反饋意見進行了逐條分析整理,認真加以研究采納,對相關條款進行了修改,形成《公路工程施工標準文件》最終稿。
問:修訂《公路工程施工標準文件》的原則包括哪些?
答:《公路工程施工標準文件》的修訂以“合法性”、“一致性”、“合理性”、“適用性”和“前瞻性”為基本原則,對近年來公路工程施工招標投標過程中獲得的經驗和出現的問題進行了研究,以問題為導向,堅持改革創(chuàng)新,力求務實有效。
“合法性”指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招投標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部門規(guī)章;“一致性”指除非根據招標類別需做調整和修改外,無論是施工、勘察設計還是監(jiān)理招標標準文件,在文本框架和招投標程序上(包括標準文件各章節(jié)的順序和內容,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的條款內容、用詞用語等)盡量保持一致,方便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招標人和評標專家理解和使用;“合理性”指合理劃分項目發(fā)包人和承包人之間的責任和風險,在加強對招標人、投標人行為監(jiān)管的基礎上,給予招標人、投標人合理的權限和自由度;“適用性”指緊貼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和建設管理的實際情況,盡量滿足不同省市地區(qū)不同招標人的實際需要,針對目前公路建設市場招標投標領域和項目管理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補充完善相關條款,使得標準文件具備較強的針對性、操作性、實用性和規(guī)范性;“前瞻性”指充分體現出公路行業(yè)在建設實施過程中的先進管理理念,通過某些條款的設置引導招投標活動的有序、健康發(fā)展,有效避免招投標違法行為的產生,響應國務院和交通運輸部關于加快推進實施電子招標投標的號召,充分考慮標準文件與開展電子招標投標工作的銜接問題。
問:請介紹一下《公路工程施工標準文件》的主要修訂內容。
答:與原《公路工程施工標準文件》相比,新《公路工程施工標準文件》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七個方面:
第一,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部24號令等現行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規(guī)范需補充或調整的內容。例如,在施工招標標準文件中新增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補充了在項目招投標過程中利用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進行投標人單位業(yè)績、主要人員業(yè)績查詢的條款;結合部24號令、《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等有關要求,對分包條款進行修改完善;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規(guī)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國辦發(fā)〔2016〕49號),對保證金相關條款進行調整;根據國家營改增的新政策,對合同條款相關內容進行了修改;對施工技術規(guī)范中引用的國家標準、公路行業(yè)及其他行業(yè)的標準、規(guī)范及規(guī)程等進行系統(tǒng)梳理、更新、補充及完善。
第二,補充了部24號令未做出明確規(guī)定但有必要在施工招標標準文件中進一步明確的內容。例如,補充了施工招標各類評標辦法中,評標因素的類別設置及權重的取值范圍;在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中,對通過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人數量的設置做了進一步引導,避免由于數量設置不合理,導致演變?yōu)榻浽u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第三,為更好地與電子招標投標相銜接,在施工招標標準文件中增加專門章節(jié)“附錄 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條款示例”。大力發(fā)展電子招標投標,促進招標采購與互聯(lián)網深度融合,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資源配置質量效率,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抓手。采用電子招標投標的,招標人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項目具體情況和交易平臺操作特點,在招標文件中載明相應要求。招標人可在參考施工招標標準文件附錄的基礎上對招標文件的獲取、澄清修改、異議,投標文件的編制、密封和標識、遞交、修改與撤回,開標、評標、中標候選人公示、中標結果公示及異議等條款進行調整。
第四,體現國家簡政放權、減輕企業(yè)負擔精神,對施工招標標準文件部分條款進行了簡化。例如,購買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時不再要求企業(yè)攜帶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原件;簡化對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投標文件的密封和簽署要求,不再強制規(guī)定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須逐頁簽署;如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署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投標文件,不再強制要求對授權委托書進行公證;投標人在投標階段無須再填報具體分包單位,從根本上解決投標人不敢填寫分包的痼疾。
第五,對施工技術規(guī)范結構體系進行調整,將原標準文件中的計量支付條款從技術規(guī)范分離出來,構成招標文件的一個獨立章節(jié)“第八章 工程量清單計量規(guī)則”。單獨編制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單計量規(guī)則,有利于統(tǒng)一工程量計量的方法和原則,促進工程量計量行為的規(guī)范化和標準化,減少工程實施過程中因計量條款不清晰不明確發(fā)生的合同爭議。工程量清單由子目號、子目名稱、單位、數量、單價、合價組成;施工技術規(guī)范各章節(jié)的工程內容、工藝流程、質量檢評標準構成每個子目的實施過程;計量規(guī)則由子目號、子目名稱、單位、工程量計量、工程內容組成,每個子目號與工程量清單的子目號一一對應,是承包人報價、發(fā)包人支付的依據。
第六,在施工技術規(guī)范中強化安全施工管理和標準化管理。落實《公路養(yǎng)護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JTG H30-2015)及《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范》(JTG F90-2015)的規(guī)定,增加公路改擴建維持交通情況下的安全控制要求。加強標準化施工管理,在技術規(guī)范第100章增加“105節(jié) 施工標準化”;貫徹《關于開展高速公路施工標準化活動的通知》(交公路發(fā)〔2011〕70號)精神,從工地標準化、施工標準化、管理標準化等方面補充相關要求。
第七,充分認識公路工程建設過程中黨建工作的重要意義,在施工招標標準文件中補充相應條款。各級黨組織加強對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的黨建工作,對強化黨組織對公路工程項目的領導和監(jiān)督,加強廉政建設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對于政府投資的國家高速公路項目,或承包人為國有控股或參股企業(yè)的,承包人應按規(guī)定在項目現場設立基層黨組織。不滿足上述情形的,承包人應創(chuàng)造條件使黨員能夠參加黨組織生活并接受相應管理。承包人在項目現場設立基層黨組織的,應明確黨組織機構設置、黨組織負責人及黨務工作人員配備情況,編制黨務工作開展預案,并按照預案要求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同步開展黨務工作,充分發(fā)揮基層黨組織在項目實施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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